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公布)、《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要求,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平台对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设施验收评估工作,并于2020年9月25日组织召开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主验收会议,成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现场照片,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讨论和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验收资料齐全;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设区内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基本落实。该工程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6日,公示期间,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向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
联系人:范宏宾
联系电话:15907736462
附件:
1、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3、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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